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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文章来源:www.biyezuopin.vip   发布者:毕业作品网站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  说  明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2.材料: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合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技术措施项目中第十章外脚手架增加费、第十一章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本定额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本定额中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作了以下调整:

1. 定额中脚手架含量计算按脚手架租赁一次投入量计算。

3. 本定额商品混凝土单价按出厂供应价格加运输费、泵送费以“入模”价格的方式列入基价。

其“入模”价格按不同运距和泵送高度综合取定,已包含泵送管道的安装、拆卸、固定、清洗

等费用,不包含入模后的振捣、养护等内容。

十三、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坍落度取定如下:

名称

预制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

泵送混凝土

坍落度

10~30

30~50

30~50

110~130

十四、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 本定额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注明允许按人工、材料、机械换算者,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列入定额直接费。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调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十五、本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废品率及安装(打桩)废品率,编制预算时,应按施工图计算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分别增加废品损耗率。

名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废品率

安装(打桩)废品率

构件制作

构件运输

构件安装、打桩

各类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

0.2%

0.8%

0.5%

A×1.015

A×1.013

A×1.005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0.1%

0.4%

1.5%

A×1.02

A×1.019

A×1.015

注:A为施工图计算构件的工程量

十六、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1.实际施工中,若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租赁的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 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加深7m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2. 含水率大于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若含水率大于40%,则另行计算。

3.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4.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5. 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大体积开挖,如地下室),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6.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7. 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系数1.1。

8. 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9. 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 Gl-3 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    Gl-3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l.50

l.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表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表

G1-5、表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Gl 一 4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三类土

l.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注:

1.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壤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边各加10cm(B=a+2c+200,工作面宽c,基础垫层宽a)。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若土壤含水率超过25%、材料乘以系数1.33。双面支撑亦按单面垂直面积计算,套用双面支挡土板定额,不论连续或断续均执行本定额。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1)开挖断面尺寸:

A、放坡、留工作面  B=a+2c+2kh

B、双面支挡土板、留工作面  B=a+2c+200;单面支挡土板,则B=a+2c+100。

C、不放坡、不支撑、留工作面

①当基础垫层砼原槽浇筑时,可以利用垫层顶面宽作为工作面,因此开挖断面宽即等于垫层宽,B=a;

②当基础垫层支模板浇筑时,必须留工作面,则开挖断面宽B=a+2c。

V={(2a+a)b+(2a+a)b},a,b为坑底长、宽(含工作面);a,b为基坑顶面长、宽。

V=(a+2c+KH)(b+2c+KH)H+KH,a,b为独立基础底面长、宽,K为坡度系数,c为工作面。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l-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增加工作面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

条石基础

砼基础垫

层支模板

砼基础

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

构筑物(无防潮层)

构筑物(有防潮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400

600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垫层)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人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6、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每侧增加10cm。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按下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    (单位:cm)         G1-6

管道结构宽

混凝土管道基础90º

混凝土管道基础大于90º

金属管道

塑料管道

50以内

40

40

30

30

100以内

50

50

40

40

250以内

60

50

40

40

250以外

60

50

40

40

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四、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
五、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宽度每边允许超挖量:
较软岩、较坚硬岩 :200mm
坚硬岩:150mm

六、机械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按被拆除构件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七、人工凿钢筋混凝土桩头按桩截面积乘以被凿断的桩头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项 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0

2.25

2.50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
余土外运体积= 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 ( 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 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①运土的计算:V=挖方+室内回填+基坑回填-基槽回填

九、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十、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l、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及按竖向布置进行人工平整的大型土方等不计算平整场地,但采用机械平整的应计算平整场地,打桩工程只计算一次平整场地)。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S平=S底+L外×2.00+16.00(16.00为四个角面积)

3、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人工开挖地面需区分不同厚度按m2计算。

桩与地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m3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50m3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60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60m3

打孔灌注、砂、石桩

100m3

灰土挤密桩

100m3

2.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3、打桩打孔,桩间净距离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4、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5.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º)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6.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7.本定额未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8.本定额未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9.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10.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端钢帽的制作按设计图示另行计算,套用预埋铁件有关定额子目。

11、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名称

制作

废品率

运输堆

放损耗

安装打

桩损耗

构件

制作

构件

运输

构件安

装打桩

预制钢筋

混凝土, 桩

0.1%

0.4%

1.5%

A×1.02

A×1.019

A×1.015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预应力管桩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桩头灌芯部分填混凝土(以灌注实体积计算)的按入土挖孔桩红砖护壁内灌桩芯定额执行,设计要求设置的钢骨架、钢托板另计,分别按第三章钢筋笼、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2)液压静力压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静力压预应力管桩定额已包括接桩费用,不另计算。
(3)预制方桩和灌注桩(或钻孔桩)凿桩头体积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二、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自设计桩顶面至设计室外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乘以接头个数以平方米计算。

场内运方桩、管桩:场内运输是指建筑物周边15m(吊车回转半径)以外400m以内的吊运就位工作。其工程量按打(压)桩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超过400m按第三章砼及钢砼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静力压预应力管桩定额已包括就位供桩和场内吊运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打预应力管桩仍要计算)。

四、打孔灌注桩 :

(1)砂桩、碎石桩、砂石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打孔前先埋人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以立方米计算,打孔灌注桩、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桩按设计桩长(自桩尖顶面至桩设计顶面高度)增加0.25m,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3)复打桩体积按灌注桩设计桩长增加空段长度(自设计室外地面至设计桩顶距离)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套相应的复打定额子目。复达前的工程量按(2)款计算,套用打孔灌注桩相应子目。

(4)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五、钻孔灌注桩
(l)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2)泥浆池建造、拆除及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钢筋笼制安、接头吊焊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定额释义:人工挖孔灌注桩包括挖孔、护壁、桩芯砼和入岩增加费。砼护壁的挖孔桩定额合并了挖土、护壁和桩芯。红砖护壁的挖孔桩则挖土、砌红砖护壁为一个定额,砼桩芯为另一个定额。挖孔桩的钢筋制安、入岩增加费另外单列项目计算。

六、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等于不含空孔部分的设计砼护壁和桩芯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所示不同时可以换算。挖孔深度与设计桩长不同时,另行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红砖护壁〉按设计桩〈混凝土桩芯加红砖护璧〉的横断面面积乘以挖孔深度(等于挖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体〉。

八、红砖护壁内浇混凝土桩芯按设计混凝土桩芯的横断面面积乘以桩芯设计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即桩芯的实体积),在红砖护璧内灌注混凝土,如设计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所示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人工挖孔桩的入岩费,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十、人工挖孔桩如出现空段,红砖护壁时,壁内浇混凝土按浇注高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孔土方及护壁按室外设计地面至设计桩顶的挖孔深度计算。砼护壁挖孔桩挖孔深度大于设计桩长时,空段部分的挖土、护壁应另行计算。

十一、夯扩单桩体积为:[设计桩长+(夯扩投料长度一0.2×夯扩次数〉×0.88]十0.25m乘以外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夯扩投料长度为:夯扩次数的投料累计长度〉

十二、粉喷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十三、粉喷桩复喷按设计复喷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十四、灰土挤密桩的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的截面面积计算。
十五、高压旋喷水泥桩的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进行计算,空孔部分另行计算。
十六、现浇混凝土导墙中的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制作、安拆按施工措施技术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编制)浇注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十八、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锁口管和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定额中己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二十、SMW工法地下连续隔渗墙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
       墙长×桩直径×墙深×1.1345〈折算系数〉。
二十一、锚杆护壁计算 :

(l) 锚杆钻孔不分孔径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入岩增加费不分孔径按入岩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中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

(3)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

二十二、深层水泥搅拌桩按桩径截面面积乘桩长计算。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小于0.5m或已达设计室外地坪时,另加长度应小于0.5m或不计。空搅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长度减去另加长度计算。

二十三、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

二十四、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计算。

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 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2. 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3. 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部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4. 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5. 砖砌明沟净空断面是按190mm×260mm编制的,断面不同时,材料可按实计算,人工、机械不变。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

a、应扣除部分:

①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及大于0.3m2的孔洞

②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

③砖平拱、钢筋砖过梁

④暖气包壁龛的体积

b、不扣除部分:

①内外墙的梁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

②木砖、门窗走头

③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

④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

c、不增加部分:

①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

②砖压顶线、山墙泛水挑砖、烟囱根

③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

d、应增加部分:;

①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

②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l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不增加。
③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④砖平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 mm,半圆拱按半圆中心线长,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钢筋砖过梁定额中已包含钢筋工程量)。
二、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l、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墻厚度(砖数)

1/4

1/2

3/4

1

2

3

设计厚度

60

120

180

240

370

500

620

750

计算厚度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l、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为±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砖基础大放脚的计算公式:V=长×墙厚×(高+折加高度)

折加高度:查表法①墙厚②阶数③是否等高

公式法:折加高度=

砖基础大放脚最小方块:0.0625m×0.063m=0.0039375m

四、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

①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②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

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

③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

①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③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定额中,己综合了柱、压顶、砖拱等因素,不另计算。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按面积计算。高度的确定以设计室外地坪至砖顶面:(l)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2)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3)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砌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行计算。
九、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己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硅酸盐空心砌块、硅酸钙空心砌块等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一、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己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水泥煤渣空心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己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三、砖柱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柱基套用相应砖基础项目。
十四、其他砌砖体 :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梯带或挡墙以实砌体积套用零星项目。石砌台阶区分不同材料,按砌石体积套用石基础定额。
3、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4、厕所蹲台、水槽腿、煤箱、暗沟、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毛石墙的窗台虎头砖,空斗墙中的实砌窗间墙,空斗墙中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5、检查井及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检查井定额划分有地下水和无地下水两种,化粪池按有效容积划分四个范围分别套用不同子目,其中有效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不分形状及深浅,按垫层以上实有外行体积计算。定额内己包括土方挖、运、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内。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内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有效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6、砖砌地沟按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料石(成形的石料)砌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毛石(不成形、天然未加工)砌地沟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沟铸铁盖板安装以实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8、砖砌小便槽,按延长米计算。

9、砖砌地下室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砖烟囱:
1、其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 ×c×πD
  式中      V 一筒身体积 ;
  H 一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
  C 一每段筒壁厚度 ;
  D 一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以下的混凝土或混凝土底板按相应的定额计算。
3、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4、烟囱内衬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相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填料所需人工已包括在砌内衬子目内,填料按不同设计材料按实算)。
5、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热层套用第八章相应子目。
6、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十六、砖砌水塔 :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砖墙及其它定额。
十七、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砌体加固项目。
十八、毛石墙、方整石墙、料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腰线等,按图示尺寸以零星砌体计算。
十九、毛石墙勾缝,料石墙勾缝,水池墙面开槽勾缝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应扣除勒脚部分(墙裙)粉刷面积。

二十、地下管道敷设,分不同管径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施工缝与后浇带

施工缝:由于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的原因,不能连续将结构整体浇筑完成,应预先选定适当位置设置施工缝。

后浇带:在浇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为克服由于温度、收缩不均而可能产生有害裂缝而设置的临时施工缝隙。必须要求填筑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比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

说明:

1.捣制基础圈梁,套用本章捣制圈梁的定额。箱式满堂基础拆开三个部分分别套用相应的满堂基础、墙、板定额计算。

2.构造柱只适用先砌墙后浇柱的情况,如构造柱为先浇柱后砌墙者,不论断面大小,均按周长1.2m以内捣制矩形柱定额执行。墙心柱按构造柱定额及相应说明执行。

3.现浇混凝土构件中零星构件项目,系指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小立柱是指周长在48cm内、高度在1.5m内地现浇独立柱。

4.阳台扶手带花台或花池另行计算,捣制花台板套零星构件,捣制花池套池槽定额执行。

5.阳台栏板如采用砖砌、混凝土漏花(包括小刀片),金属构件等,均按相应定额分别计算。现浇阳台的沿口梁已包括在定额内。

6.长向空心板与空心板按扣除空心板圆孔后每块体积以0.3立方米为界,0.3以上为长向空心板,0.3以下为空心板。

7.凡按投影面积(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用量(包括混凝土损耗率)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超过10%每增减1立方米混凝土,调整人工:2.61工日,材料:混凝土1立方米,机械:搅拌机0.1台班,插入式震动器0.2台班。

8.商品混凝土的地面混凝土垫层,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9.铁件分一般铁件和精加工铁件二种,凡设计要求刨光(或车丝、钻眼)者,均按精加工铁件单价计算。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

类别

项目

1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2

4~6m的空心板,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

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双T板、肋形板、天沟板、

挂瓦板、间隔板、挑檐、烟道、垃圾道,通风道、桩尖、花格

3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

的另行处理)、钢架

4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

在0.1立方米以内的小构件、檩条、支撑

5

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

6

隔墙板(高层用)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l、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平方米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
(1)混凝土基础与墙或柱的划分,均按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相应定额计算。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3)设备基础定额中未包括地脚螺栓的价值。地脚螺栓一般应包括在成套设备价值内,如成套设备价值中未包括地脚螺栓的价值,地脚螺栓应按实际重量计算。
(4)同一横截面有一阶使用了模板的条形基础,均按带形基础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未使用模板而沿槽浇灌的带形基础按本章混凝土基础垫层执行;使用了模板的混凝土垫层按本章相应定额(带形基础(无梁式))执行。

(5)杯形基础的颈高大于1.2m时〈基础扩大顶面至杯口底面〉,按柱的相应定额执行,其杯口部分和基础合并按杯形基础计算。
3、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分层分段分压墙(内、外墙)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计算。
(2)无梁板的位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KJ结构中的GZ按楼层梁与梁之间的净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V=(0.03×墙厚×马牙槎边数+墙厚×墙厚)×GZ全高
(5)突出墙面的构造柱全部体积以捣制矩形柱定额执行。
(6)依附柱上的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依附柱上的悬臂梁按单梁有关规定计算。
4、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计算顺序:先主后次,先大后小,KL→LL→L;分层分段分压墙(内、外墙)
(1)主、次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断面较小)与柱子或主梁(断面较大)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长度内,梁头有捣制梁垫者,其体积并人梁内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计算顺序:先算过梁、再算圈梁,并且圈梁满算,然后用QL的体积扣除已算GL的体积。
(3)悬臂梁与柱或圈梁连接时,按悬挑部分计算工程量;独立的悬臂梁按整个体积计算工程量。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件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总和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之和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有墙支承的板。
(4)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5)挑檐天沟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捣制挑檐天沟与屋面板连接时,按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按圈梁外皮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排水用)。挑檐板不能套用挑檐天沟的定额。 挑檐板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

(6)现浇框架梁和现浇板连接在一起时按有梁板计算。
6、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孔洞的面积。剪力墙带暗柱一次浇捣成型时套用墙子目:剪力墙带明柱(一侧或两侧突出的柱)一次浇捣成型时,应按结构分开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墙子目和柱子目。
7、墙净长不大于4倍墙厚时,套柱子目;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时,按其形状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8、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相应的构件名称定额。如有梁板上的后浇带仍套用有梁板子目,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设计要求换算。
9、其他:
(l)整体楼梯包括楼梯间两端的休息平台、梯井斜梁、楼梯板及支承梯井斜梁的梯口梁和平台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的板头、梁头也不增加。当梯井宽度大于300mm时,减去梯井面积,与无梯井一样,按整体楼梯混凝土结构净水平投影面积乘以1.08系数计算。圆弧形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直径的梯井。

整体楼梯一般按自然层计算工程量,但从下一层至上一层如层高较高有4跑楼梯段时,可按4跑楼梯(2个楼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2)阳台、雨蓬、遮阳板均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悬臂梁己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嵌入墙内的梁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如与圈梁连接时按圈梁计算。雨蓬侧面挑起高度超过 200mm时按栏板项目以全高计算。
(3)栏板、扶手按延长米计算,包括伸入墙内部分。楼梯的栏板和扶手长度,如图集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以1.15系数计算。
(4)现浇池、槽按实际体积计算。
(5)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6)当预制混凝土板需补缝时,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150mm以内者不计算工程量(其费用包括在预制板接头灌缝子目中),板缝宽度超过150mm者按现浇平板定额执行。
(7)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按二次灌浆定额执行。
(8)零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项目的构件。

10、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梁、过梁)墙上的砼线条(包括弧形条)按延长米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套A3-42依附于梁、墙上的砼线条定额。

11、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名称

制作

废品率

运输堆

放损耗

安装打

桩损耗

构件

制作

构件

运输

构件安

装打桩

各类预制钢筋

混凝土构件

0.2%

0.8%

0.5%

A×1.015

A×1.013

A×1.005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的面积,但混凝土空心板中孔洞体积应扣除。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桩尖用于沉管灌注桩,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面积部分)计算。
4、混凝土与钢杆件结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5、露花按外围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孔洞的面积。
6、预制柱上的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7、窗台板、隔板、栏板的混凝土套用小型构件混凝土子目。
三、构筑物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1、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处,均以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积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池底板、垫层)、墙(池壁)、板(池顶板)、梁、柱(无梁盖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大型池槽是指工程类被划分标准为一类工程,容积>1000m3的贮水(油)池等。

3、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安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4、预制倒锥壳水塔水箱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提升高度以座计算。
5、水塔 :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图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6、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项目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除注明者外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并按总说明增加废品损耗率。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的最大运输距离取50km以内,超过时另行补充。
六、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体积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体积计算。节点浇注成形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体积之和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实体积以柱安装计算。
3.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 首层柱以柱实体积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每节柱实体积套用柱接柱子目。
5.漏花空格安装,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其体积按洞口面积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体积。
6.阳台安装小刀片按洞口垂直投影面积乘以厚度100mm套漏花定额。
七、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l、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缝、塞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柱与柱基灌缝,按底层柱体积计算;底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3、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10m3空心板体积包括0.23m3预制混凝土块、2.2个工日。
八、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指钢筋中心线)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含标准图集)已规定钢筋搭连长度的,按规定搭连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为焊接、锥螺纹连接以个计算。预制构件钢筋应增加废品损耗率。

3、坡度大子等于26°34′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工日乘以系数1.25 。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⑵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⑶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敖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⑷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⑸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⑹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⑺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⑻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项目内已包括孔道灌浆,实际孔道长度和直径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按定额执行。
⑼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⑽钻(冲)孔桩钢筋笼吊焊接头按钢筋笼重量以吨计算。
⑾锚杆制作、安装按吨计算。 .
⑿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吊运就位按钢筋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⒀钢筋笼H型钢焊接,按H型钢的重量以吨计算。
5.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以吨计算,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铁件重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设计尺寸,以吨计算,焊条重量不计算。
⑵精加工铁件重量按毛件重量计算,不扣除刨光、车丝、钻眼部分的重量,焊条重量不计算。
⑶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登、垫铁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6.套筒冷压接头定额适用于直径在22mm及以上的钢筋,设计要求采用套筒冷压接头时,按个数列项计算。

九、GBF高强薄壁管敷设

⑴GBF高强薄壁管敷设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程量时,应扣除GBF管所占体积⑵GBF高强薄壁管实际用材料价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消耗量不变。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抛光损耗(不含梁、柱);板、枋材一面抛光增加3mm,两面抛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2.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3.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烁、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本章木枋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计算。 百页钢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片、切角的重量。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作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毛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屋架按屋架刨光时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钢杆、铁件、螺栓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区分园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适用于山墙承重方案),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木柱、木梁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净料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 500mm。

六、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金属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钢材的理论重量计算方法:

各种规格钢材每米重量均可从型钢表中查得,或由下列公式计算。

扁钢、钢板、钢带:G=0.00785×宽×高

方钢:G=0.00785×边长的平方

圆钢、线材、钢丝:G=0.00617×直径的平方=0.00785×/4×直径的平方

钢管:G=0.02466×壁厚×(外径-壁厚)

以上公式G为每米长度重量,其他计算单位均为mm
一、金属结构制作

(一)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工艺性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连接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以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三)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四)轨道制作工程量,只计算轨道本身重量,定额已包括轨道垫板、压板、斜垫、夹板及连接角钢等重量。

(五)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二、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工程量同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

金属结构制作定额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屋面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满铺(加强型)与普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的区别在于卷材搭接缝处加贴120mm宽卷材加强层。

2.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

3.聚氨酯属厚质涂料,能一次结成较厚涂层。A7-82、A7-139聚氨酯涂膜防水中,涂膜总厚度约2mm。当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按厚度比例调整,人工不变。

4.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APP)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mm,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mm,高分子再生橡胶卷材取定厚度1.5mm。卷材的层数定额均按一层编制。设计卷材厚度不同时,卷材价格按价差处理。设计卷材层数为二层时(如二层3厚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能按基价乘以2套用,应另编补充定额。

一、檀木按毛料尺寸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檀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如两端出山墙,檀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檀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檀条总体积的5%计算。檀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檀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二、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三、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及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屋面挑出墙外的尺寸,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彩色水泥瓦按水平尺寸加70mm计算。彩钢夹心板屋面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支架、铝槽、角铝等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 度

B(A=1)

坡 度

B/2A

坡 度

角度()

延迟系数C

(A=1)

偶延迟系数D

(S=A=1)

1

1/2

45º

1.4142

1.7321

0.75

36°52′

1.2500

1.6008

0.70

35°

1.2207

1.5779

0.666

1/3

33°40′

1.2015

1.5635

0.65

33°01′

1.1926

1.5564

0.60

30°58′

1.1662

1.5362

0.577

30°

1.1547

1.5274

0.55

28°49′

1.1413

1.5174

0.50

1/4

26°34′

1.1180

1.5000

0.45

24°14′

1.0966

1.4839

0.40

1/5

21°48′

1.0770

1.4697

0.35

19°17′

1.0594

1.4569

0.30

16°42′

1.0440

1.4457

0.25

14°02′

1.0308

1.4362

0.20

1/10

11°19′

1.0198

1.4283

0.15

8°32′

1.0112

1.4221

0.125

7°8′

1.0078

1.4197

0.100

1/20

5°42′

1.0050

1.4177

0.083

4°45′

1.0035

1.4166

0.066

1/30

3°49′

1.0022

1.4157

注:1、两坡水、四坡水屋面面积均为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 =A×D 〈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 =A × C;

四、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
l、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涂膜屋面的工程量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六、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构筑物防水层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人定额内,不另计算。

5、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6、JC-103嵌缝剂嵌缝以展开面积计算。
七、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l、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折算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人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2、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延长米计算,雨水口、(落水斗、落水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名称

单位

水落管(米)

檐沟(米)

水斗(个)

漏斗(个)

下水口(个)

铁皮排水

水落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

M2

0.32

0.30

0.40

0.16

0.45

天沟、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水、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头泛水、滴水

M2

天沟(M)

斜沟天窗窗台泛水(M)

天窗侧面泛水(M)

烟囱

泛水

(M)

通气管

泛水(M)

滴水檐头泛水(M)

滴水

(M)

1.30

0.50

0.70

0.80

0.22

0.24

0.11

3、彩板屋脊、天沟、泛水、包角、山头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堵头已包括在定额内。

4、阳台PVC落水管按组计算。每组阳台出水口至水落管中以线斜长按1m计算(内含两只135º弯头,1只异径三通)。

5、PVC阳台排水管以组计算。

6、屋面检修孔以块计算。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耐酸防腐

1.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贴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2.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3.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沥青砂浆增加0.44m3。

二、保温隔热

1.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2.树脂珍珠岩板厚度按50mm考虑,设计不同时,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3.胶粉聚苯颗粒EPS聚苯板厚度是按20mm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另套用相应每增减5mm的定额子目。

4.XPS聚苯乙烯挤塑板厚度是按25mm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另套用相应每增减5mm的定额子目。

5.外墙外保温考虑一层网格布,设计双层时,另套相应定额子目。


一、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人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5、硫磺胶泥二次灌缝按实体体积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屋面、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屋面架空隔热层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外墙外保温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5、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天棚混凝土板下铺贴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天棚板面上铺放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树脂珍珠岩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并扣除0.3m2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8、其它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4)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保温层排气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按不同材料以个计算。
9、钢结构面FVC防腐涂料,工程量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五章金属面油漆系数表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以吨计算。

排水、降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排水、降水是指冒出来的水(结构水),而非雨水(冬、雨季施工费中已包含排雨水费)。

1、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均按本章相关项目执行。

2、本章设置井点排水、抽水机降水、井点降水三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排水、降水方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编制补充定额据实调整。

3、抽水机降水深度是指地下水位标高至施工组织设计降水标高的距离。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抽水机降水按实际开挖坑(槽)底面积计算。
2、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套天”计算。

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

50根为一套

喷射井点

30根为一套

大口径井点Ø400

10根为一套

大口径井点Ø600

45根为一套

电渗井点阳极

30根为一套

水平井点

10根为一套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确定。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3.井点排水打拔井点管及管道摊销以井点个数计算,抽水机使用按昼夜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混凝土墙及高度大于700mm的深梁模板的固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对拉螺栓时,可按实计算。

一、一般规则
1.基础
(1)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
(4)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5)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按弧形接触面积长度计算,每个面计算一道。
2.柱
(1)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3)构造柱的柱高有梁时按梁间的高度(不含梁高),无梁时按全高计算。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5)单面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
3.梁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
(3)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500mm计算。
(4)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过梁计算。
4.板
(1)有梁板包括主梁、次梁与板,梁板合并计算。
(2)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3)平板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的侧面。
(4)预制板缝宽度在60mm以上时,按现浇平板计算;60mm宽以下的板缝已在接头灌缝的子目内考虑,不再列项计算。
5.墙
(1)墙与梁重叠,当墙厚等于梁宽时,墙与梁合并按墙计算;当墙厚小于梁宽时,墙梁分别计算。
(2)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的底面。
(3)墙净长小于或等于4倍墙厚时,按柱计算;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而小于或等于7倍墙厚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
6.其他
(1)带反梁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2)零星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些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3)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设备基础螺栓套留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不包括QL、GL)、板、墙、支架、栈桥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或板面至上一层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高度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高部分的总接触面积乘以超高米数(含不足1m)计算支撑超高增加费工程量,套用相应构件每增加1m子目。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混凝土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5.杯形基础的颈高大于1.2m时(基础扩大顶面至杯口底面),按柱定额执行,其杯口部分和基础合并按杯形基础计算。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摸板不另计算。雨篷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200mm以内时,按翻边的外边线长度乘以突出板面高度,并人雨篷内计算;雨蓬翻边突出反面高度在600mm以内时,翻边按天沟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1200mm以内时,翻边按栏板计算;雨篷翻边突出板面高度超过1200mm时,翻边按墙计算。
9.楼梯包括楼梯间两端的休息平台,梯井斜梁、楼梯板及支承梁及斜梁的梯口梁或平台梁,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摸板不另计算;当梯井宽度大于300mm时,应扣除梯井面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1.08系数计算。圆弧形楼梯按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直径的梯井。
10.混凝土台阶,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11.现浇混凝土明沟以接触面积按电缆沟子目计算;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混凝土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3.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14.小立柱,二次浇灌模板按零星构件,以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15.以下构件按接触面积计算模板:
(l)砼墙按直形墙、电梯井壁、短肢剪力墙、圆弧墙,划分不分厚度,均分别计算。
(2)挡土墙、地下室墙是直形的,按直形墙计;是圆弧形时按圆弧墙计;既有直形又有圆弧形时应分别计算。

(3)支架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

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第三章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立方米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钢筋混凝土构件灌缝模板工程量同构件灌缝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四、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投以下规定计算:
1.烟囱、预制倒圆锥形水塔水箱、水塔、贮水(油)池的模板工程量按第三章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分别计算。
2.现浇大型池槽摸板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以接触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3.贮仓底板模板套用贮水(油)池底板子目。

4.栈桥

(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接触面积合并、肋梁与板的面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

(2)栈桥斜桥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12m内子目执行。

(3)板顶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不包括有梁板)。
附录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含量参考表。

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凡高度超过1.2m的建筑施工,都要搭设脚手架。

说明

1.综合脚手架内容包括外墙砌筑及装饰,内墙砌筑用架。(建筑工程占90%,装饰装修工程按实际使用外墙单项脚手架或其他脚手架计算)。

2.单层建筑物在檐高6m以上至20m以下时,另按每增加1m计算综合脚手架(单层建筑面积乘增加米数)

一、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方法:
1、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2、单层建筑物的高度,应自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为准。多跨建筑物如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高度计算。单层建筑物以6m高为准,超过6m者,每超过lm再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高度若不足0.6m时(包括0.6m),舍去不计,超过0.6m,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3、内浇外砌建筑物,按综合脚手架费用乘以0.9计算。大板、大模板建筑,按综合脚手架费用乘以0.5计算。
二、檐高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1、凡建筑物檐高20m以上者,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乘以按本条(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以建筑物楼面距离室外设计地面20m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积,乘以超高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但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 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时,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等)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乘以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9~12层子目。

三、单项脚手架:
1、凡捣制梁(除圈梁、过梁)柱、墙,每立方米混凝土需计算13㎡的3.6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施工高度在6~10m时,应再按6~10m范围的砼体积每立方米增加计算26㎡的单排9m内钢管外脚手架;施工高度在10m以上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围墙脚手架,按相应的脚手架定额计算。其高度应以自然地坪至围墙顶,如围墙顶上装金属网者,其高度应算至金属网顶,长度按围墙的中心线,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但独立门砌筑用的脚手架也不增加。
3、凡室外单独砌筑砖、石挡土墙、沟道墙高度超过1.2m以上时,按单面垂直墙面面积套用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
4、室外单独砌砖、石独立柱、墩及突出屋面的砖烟囱,按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实砌高度计算相应的单排外脚手架费用。
5、砌二砖及二砖以上的砖墙,除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外,另按单面垂直砖墙面面积增计单排外脚手架。
6、砖、石砌基础,深度超过1.5m时(设计室外自然地面以下),应按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计算脚手架,其面积为基础底至设计室外地面的垂直面积。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同时满足底宽超过1.2m(包括工作面的宽度),深度超过1.5m;满堂基础、独立柱基础同时满足底面积超过4㎡(包括工作面),深度超过1.5m,均按水平投影面积套用基础满堂脚手架计算。

8、高颈杯形钢筋混凝土基础, 其基础底面至设计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3m时,应按基础底周边长度乘高度计算脚手架,套用相应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
9、贮水(油)池及矩形贮仓按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壁高套用相应的双排外手架定额。
10、砖砌、砼化粪池,深度超过1.5m时,按池内净空的水平投影面积套用基础满堂脚手架计算。其内外池壁脚手架按本条第6款规定计算。
11、室外管道脚手架,高度从自然地面算至管道下皮(多层排列管道时,以最上一层管道下皮为准)。长度按管道的中心线,乘以垂直高度计算面积。
四、烟囱、水塔脚手架 :
l、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2、也囱、水塔脚手架以筒壁及塔身根部直径为准。
3、圆形仓及筒仓参照烟囱、水塔脚手架定额。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计算脚手架。
五、其他
1、悬空吊篮脚手架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应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墙顶的高度计算,长度应以墙的外围长度计算。
2、外脚手架安全围护网按实挂面积计算。

垂直运输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凡檐高达到上一级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一级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2、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层(含2.2m设备管道层)。地下室和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3、建(构)筑物垂直运输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应另计算场外运输费。

4、7-8层(檐高20~28层)垂直运输增加费不含1-6层(檐高20m以内)的垂直运输费;9层及其以上(檐高20m以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含7层及以上(檐高20m以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和1-6层(檐高20m以上)的垂直运输费。

一、计算建(构)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的一般规则:

l、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2、烟囱、水塔、筒仓等构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以“座”计算。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
凡建筑物层数在6层及其以下,同时檐高在20m以下时,按6层及其以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檐高在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乘以按本条(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款(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以建筑物楼面高度20m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积,乘以超高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 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实际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超过29.9m时,按3个超高折算层和本条(3)款折算层面积相乘,套用9-12层子目,余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7、凡套用了7-8层子目者,余下建筑面积还应套用1-6层子目。
8、地下室及垂直分割后的高层范围外的1-6层(20m以内)裙房面积,均套用1-6层以内子目。

其它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措施项目打拔钢板桩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在执行中不得另行换算。
二、单位工程打钢板桩工程量在50t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三、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项目,在施工中实际发生时才能套用计算。
四、钢柱、钢屋架、钢天窗架拼装台搭拆子目,不含拼装工作内容。应另行计算。

五、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边各加10cm。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双面支撑亦按单面垂直面积计算,套用双面支挡土板定额,不论连续或断续均执行本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2、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3、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的工程量按金属结构工程中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工程量计算。
4、钢柱、钢屋架、钢天窗架拼装台搭拆工程量,按拼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帖砂浆厚度为25mm,若设计粘帖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3.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4.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的亦不增加。
三、楼地面块料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画积计算。

六、非块料踢脚线(水泥砂浆、水磨石)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块料踢脚线(包括木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定额是按300mm以内综合考虑,若超过300mm应按墙裙定额执行。
七、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八、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栏杆、栏板、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其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十、楼梯栏杆弯头计算(按个计算),一个拐弯计算二个弯头,顶层加一个弯头。
十一、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200mm~300mm以延长计算。

墙柱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两面或三面凸出墙面的柱、圆弧形、锯齿形墙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计算。

2.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蓬周边等。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 称

普通抹灰

中级抹灰

高级抹灰

遍数

二遍

三遍

四遍

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

接搓平整

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整、

压线、清晰、顺直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一、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内墙抹灰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柱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按如下规定确定:
(l)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钉板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二)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栏板、拦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中心线的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2.20系数以平方米计算,套用零星项目(装饰线)子目;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按1.10系数计算。
5.雨蓬外边线按相应装, 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6.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面装饰抹灰面积,均按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0m2以上的孔洞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画积不另增加。附墙柱的侧壁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2.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3.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计算。

4.“零星项目”(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2.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定额执行。

3.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4. 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5.除定额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6.隔断、隔墙、屏风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7.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玻隔断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8.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9.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计算。

幕墙工程

1.点支撑玻璃幕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四周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结构点式幕墙玻璃肋工程量不计算,作为材料项进行含量调整。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玻璃肋按玻璃边缘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幕墙内。

3.金属板幕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凹或凸出的板材折边,按照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幕墙工程量内。

4.框支撑玻璃幕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幕墙中同材质的悬窗并入幕墙工程量内。

5.点支撑玻璃幕墙钢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按质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6.幕墙防火隔断,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7.幕墙防火系统、避雷系统以金属成品装饰压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8.雨蓬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有组织排水的排水沟槽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雨蓬工程量内。

天棚工程计量规则

说明:

1.带密肋小梁和每个井内面积在5m2以内的井字梁天棚抹灰,按每100m2增加3.96工日计算。

2.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系数1.1)。

3.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4.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附录四。

5.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可参考油漆系数)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角时,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阳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如天沟底、阳台底、雨蓬底)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楼梯底面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梯井宽超过200mm以上者,应扣除超过部分的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0,套用相应的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7.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正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楼地面定额。
8.雨蓬底面和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
二、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间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三、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五、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二条。
六、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灯带、灯光槽按其延长米计算。

八、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十一、石膏装饰计算:

1.石膏装饰角线、平线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2.石膏灯座花饰工程量以实际面积按个计算。
3.石膏装饰配花,平面外型不规则的按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门窗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本章木枋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4。

2.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3.定额中木门窗框、扇断面取定如下:

无纱门框

60mm×100mm

有纱门框

60mm×120mm

无纱窗框

60mm×90mm

有纱窗框

60mm×110mm

无纱镶板门扇

45mm×100mm

有纱镶板门扇

45mm×100mm+35mm×100mm

无纱窗扇

45mm×60mm

有纱窗扇

45mm×60mm+35mm×60mm

胶合板门扇

38mm×60mm

半截玻璃门扇

45mm×110mm

定额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断面以主梃断面为准。换算公式为:

4.木门窗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5.包门框设计只包单边框时,按定额含量的60%计算。

一、普通木门、普通木窗框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二、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上槛)为分界线。
2.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不锈钢门窗(成品)安装,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橱窗制作安装,塑料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五、卷闸门、防火卷帘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六、防火门楣包箱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防火卷帘门电动装置已综合在子目中,卷闸门电动装置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八、防盗门窗安装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防火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硬木刻花玻璃门按门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装饰木门扇按门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成品豪华装饰门安装子目均指工厂预制品(含门框及门扇)。工程量按设计门洞面积计算。
十三、不锈钢板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无框玻璃门安装按设计门洞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电子感应门及旋转门安装按樘计算。
十五、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樘计算。电动伸缩门含量不同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

十六、包橱窗框以橱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七、门窗套及包门框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门扇及木门扇镶贴饰面板以门扇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八、窗台板、筒子板及门、窗洞口上部装饰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饰面板设计选用不同时,可另行调整,其含量不变。
十九、豪华拉手安装按副计算。
二十、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按阳台、窗户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十一、门窗贴脸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二、窗帘盒、窗帘轨、钢筋窗帘杆均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三、门、窗洞口安装玻璃按洞口面积计算。
二十四、铝合金踢脚板安装按实铺面积计算。门锁安装按“把”计算。
二十五、玻璃黑板按连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六、玻璃加工: 划圆孔、划线按平方米计算, 钻孔按个计算。
二十七、闭门器按“套“计算。
二十八、木门窗运输:单层门窗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双层门窗按洞口面积乘1.36(包括双层门窗或一玻一纱门窗)以平方米计算。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但柱、梁面的工程量应乘以系数1.15计算。

二、木材面对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三、金属构件油漆工程量按构件涂刷面积计算。
四、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五、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六、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

1、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单层全玻门

0.83

木百页门

1.25

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1.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1.36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2.00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2.6

单层组合窗

0.83

双层组合窗

1.13

木百页窗

1.5

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1.00

按延长米计算

木扶手(带托板)

2.60

窗帘盒

2.04

封檐板、顺水板

1.74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0.52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0.35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1.00

长×宽

木护窗、木墙裙

1.00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

门窗套、踢脚线

1.00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1.07

木方格吊顶天棚

1.2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0.87

暖气罩

1.28

木间壁、木隔断

1.90

单面外围面积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木棚栏、木栏杆(带扶手)

1.82

衣柜、壁柜

1.00

按实刷展开面积

零星木装修

1.10

展开面积

梁柱饰面

1.00

展开面积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1.15

水平投影面积

混凝土楼梯(梁式)

1.00

展开面积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1.82

单面外围面积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1.00

展开面积

3、金属面油漆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钢门窗

1.00

洞口面积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1.48

钢百页钢门

2.74

半截百面钢门

2.22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1.63

钢折叠门

2.30

射线防护门

2.96

框(扇)外围面积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1.70

铁丝网大门

0.81

间壁

1.85

长×宽

平板屋面

0.74

斜长×宽

瓦垄板层面

0.89

排水、伸缩缝盖板

0.78

展开面积

吸气罩

1.63

水平投影面积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平板屋面

1.00

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

1.20

排水、伸缩缝盖板

1.05

展开面积

吸气罩

2.20

水平投影面积

包镀锌铁皮门

2.20

洞口面积

其他工程

说明:

1.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形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系数。

②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6系数,材料乘1.1系数。

③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2系数,材料乘1.1系数。

④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本定额的白水泥立体雕塑是指设计、制模、制作一个雕塑的价格(玻璃钢立体雕塑按本定额白水泥雕塑子目套用),同一设计,同一模具的白水泥雕塑制作二个或二个以上者,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3.罗马柱如设计为半片安装者,罗马柱含量乘以系数0.50,人工及其材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条、挂镜线均按延长米计算。

四、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六、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不锈钢旗杆以延长米计算。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七、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
八、货架、附墙木壁柜、附墙矮柜、厨房矮柜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九、柜台、展台、酒吧台、酒吧吊柜、吧台背柜按延长米计算。

十、家具是指独立的衣柜、书柜、酒柜等,不分柜子的类型,按不同部位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一、窗帘布制作与安装工程量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二、壁画、国画、平面雕塑按图示尺寸,无边框分界时,以能包容该图形的最小矩形或多边形的面积计算。有边框分界时,按边框间面积计算。
十三、立体雕塑(除木雕按立方米计算外)按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重叠部分1.5米以内乘以系数1.18。超过1.5米分别计算。
十四、不锈钢造型,以平方米为单位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同一造型中有管、圆、板、球组合者,应分别计算,分别套项。球造型,如果是半球,大子1/2者,执行球定额;小于1/2者,执行板定额。

十五、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面积或长度计算,执行相应子目。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外脚手架及电动吊篮,仅适用于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要重新搭设脚手架的过程。

一、满堂脚手架:凡天棚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算)。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即基本层高3.6m)。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5.2m在0.6m以上时,按增加层一层计算,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3(增加层)余40m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40mm舍去不计。
二、悬空脚手架:凡室内净高超过3.6m的屋(楼)面板下的勾缝,刷(喷)浆,套用悬空脚手架费用。如不能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取0.5计算。
三、内墙面高度超过3.6m以上需做装饰者,应按垂直墙面(不扣除门窗孔洞面积),另行计算内墙抹灰用钢管里脚手架。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者,不得再计算内墙抹灰用钢管里脚手架。搭设3.6m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按9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四、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

五、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外脚手架增加费有,檐高超过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20m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但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 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时,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等)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9~12层子目。

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所需垂直运输,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划分定额子目。凡檐高达到  上一级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一级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  数为准。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含2.2m设备管道层)层。
三、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地下室和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四、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檐高20m以内)、7~8层(檐高20~28m)按卷扬机施工。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时,按室外施工电梯施工。
五、7~8层(檐高20~28m)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6层以上(檐高20m以上)人工工日、脚手架、机械等增加费。
六、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除含7层及以上(檐高20m以上)垂直运输费和超高人工工日、脚手架、机械等增加费外,还包括1~6层(20m檐高以内)的垂直运输费。


垂直运输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的一般规则:
建筑物按建筑面积计算。包含计算建筑面积范围和层高2.2m设备管道层等面积。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
凡建筑物层数在5层及其以下或檐高在20m以下时,按6层及其以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檐高在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乘以按本条(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款(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20m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 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实际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超过29.9m时,按3个超高折算层和本条(3)款折算层面积相乘,套用9-12层子目,余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四、凡套用了7~8层子自者,余下建筑面积适应套用1~6层子目。

五、地下室及垂直分割后的高层范围外的1~6层(20m以内)裙房面积,应套用1~6层子目。:

成品保护工程

说明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做好的项目面上覆盖保护层,材料不同不得换算。实际施工中未覆盖的不得计算成品保护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积计算,台阶、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玻璃镜面、镭射玻璃的成品保护套用定额B9-8子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1条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   筑物外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  筑面积已包括在单曾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连跨的  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2条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   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
第3条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风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4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   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5条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  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6条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   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
第7条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   计算建筑面积。
第8条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  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9条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   算建筑面积。
第10条 建筑物内设备道层、贮藏室其高度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11条 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算建筑面积。
第12条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3条 建筑物外有围护的门斗、眺望间、观察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  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4条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  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   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5条 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第16条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  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1条 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    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第2条 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第3条 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  架空层。
第4条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   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第5条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   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第6条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第7条 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第1条 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部分按本章第一、二节规定计算。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  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2005-04-15 发布 2005-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 T 50353-2005 ,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 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胡晓丽 王彭林 徐余泉 王诲宏 李艳海 白洁如 徐佩清 李学范 朱 连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2

本规范用词说明 3

附:条文说明 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o11o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问。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rn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问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到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水平面积计算。
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 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 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 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计算建筑面积。
9、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 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 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 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 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 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 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 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 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 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 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 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4、 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 建筑物以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 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 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三、 其他
在计算建筑物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附件:建设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BGJ96-98)摘录

第2.5.2条 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
二、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三、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四、 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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